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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摇号现场监督公证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公证                            

公证机构名称:安徽省太湖县公证处

公证员姓名:周敏

公证日期:2021年7 月 20 日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安徽省太湖县公证处周敏

审稿(实名,逐级):

检索主题词:现场监督公证 招生摇号                

二、案例正文采集

幼儿园招生摇号现场监督公证

【案例简介】

太湖县XX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办学理念先进,教育质量良好。根据2021年秋季招生方案规定,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应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认招生,并由公证处现场监督。

2021年7月14日申请人向我处提出申请,经审查,该项申请符合公证受理要求,这在我县幼儿园招生中尚属首次。此公证事项涉及到社会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事关各个家庭和孩子的切身利益,有极高的社会关注度及社会效益。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协助学校完善招生方案等,确保摇号活动的公平、公正。

为了确保摇号活动顺利进行,公证员对材料进行了反复的审核,确保幼儿申请信息的准确无误,并到婚姻登记处、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地产管理中心、派出所等部门核查相关资料;运用专用的摇号软件,具有准确性、随机性、公示性,摇号结果实时打印。

公证现场,公证员再次对摇号数据进行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同时做好摇号前现场电脑、打印机、大屏幕、录像照相等设备调试工作,凭借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公证服务,圆满完成了招生摇号现场监督工作,助力学校招生赢得社会良好信誉。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1)皖湖公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太湖县XXX小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住所:太湖县新城长河路。

法定代表人:曹某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太湖县XXX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摇号现场监督

申请人太湖县新城第三小学的法定代表人曹某某于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向我处申请对太湖县XX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摇号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太湖县招生委员会太招委【2021】5号关于印发《太湖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太湖县XX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太湖县XX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幼儿公示摇号名单》、《2021年秋季招生幼儿不符合条件的说明》、《证明》、《太湖县XX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现场摇号名单》、《居民身份证》均真实、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安徽省太湖县公证处公证员胡劲峰、周敏、朱晓燕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在太湖县XX幼儿园出席了太湖县XX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摇号现场。经现场监督,太湖县XX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摇号符合《太湖县XX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的规定,摇号结果见附件。

兹证明太湖县XX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摇号结果真实、有效。

附件:《太湖县XX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摇号结果》打印件一份三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太湖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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